一、专业介绍
审计专业学位硕士(Master of Auditing,简称“审计硕士或MAud”,专业学位代码:125700),旨在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系统掌握现代审计学基本理论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较强的专业能力、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审计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审计专门人才。
上海财经大学是教育部首批会计专业学位硕士教育试点单位和会计专业学位硕士教育质量认证首批A级成员单位,并在全国首届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获评为A级。会计学院下设的会计学和财务管理专业一直在国内高校中位居前茅,并在学科发展中产生引领示范效应。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我院会计学与财务管理专业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为审计专业学位硕士教育提供了较强的学科支撑。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审计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自2024年起招收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将基于卓越的科学研究,创新审计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审计人才培养质量,为中国审计教育和审计事业贡献更多的上财力量。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4.报名参加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学业水平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各项具体要求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其中高职高专毕业学历的考生报考,须满足以下具体要求:
①修过相关专业大学本科课程,至少通过八门本科课程的考试;
②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及格水平或具有相当水平;
③公开发表过相当于学士学位论文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上述考生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经审查同意后,才能办理报名手续。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报名阶段如实填写即可,无需提前向我校研招办提出申请。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我校不接受大学三年级学生、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报考。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三、招生名额
拟招收审计专业学位硕士20名。
四、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实行学分制,基本修业年限2年,累计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3年。
五、报名与考试
1.报名
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阶段报名数据同样有效,正式报名阶段无需再次报名)和2023年10月8日至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报名期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国内学历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国(境)外学历应及时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确认: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试
(1)初试
考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科目: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
考试内容: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英语(二)满分为100分,均为全国统考,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编写,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考试地点:初试地点由网上报名选择的报考点指定。
(2)复试
约在2024年3月底至4月上旬在上海财经大学进行,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方式为面试与笔试相结合。
复试中加试会计学、审计和思想政治理论(笔试)科目。会计学考试内容参考:(1)《会计学》(第六版)陈信元主编,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21年)。审计考试内容参考《审计学:一种整合方法》(第16版)[美]阿尔文·阿伦斯(Alvin A.Arens)著,李璐,张龙平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
复试方案将在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注明,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资格审查与体检
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体检工作将在考生拟录取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参加复试考生须在我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如实申报自己的健康状况,如隐瞒病史,一经发现将被记入诚信档案,严重者可能会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七、录取
根据“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录取名单须经学校审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学费
学费总额为19.8万元,按学年分两次缴付。
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上海市武川路111号会计学院楼111室(邮编200433)
电话:021-65904733
电子信箱: kjxy@mail.shufe.edu.cn
网站:http://sa.shufe.edu.cn/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上海市国定路777号研究生院楼105室(邮编200433)
电话:021-65903795/65903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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