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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方案

发布时间:2025-03-05 字号:

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同时为确保会计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经研究制定如下综合考核方案。


一、综合考核安排

专业名称

时间

地点

会计学

财务管理

(全日制)

报到与资格审查时间:

2025年3月12日

星期三

17:30

1.报到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科研实验大楼603室,抽取第二天面试顺序。

2.报到当天请考生携带下文注意事项要求的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文献评述:

2025年3月12日

星期三

18:30-21:00

1.考核地点:科研实验大楼603(会计与财务实验室)

2.考生只允许携带身份证、黑笔;接受身份检验。

3.开考后,考生根据监考提示开始阅读英文文献,制作汇报时长约5分钟的评述英文PPT。文献述评除了总结文章内容,应该指出文章的创新及优点,文章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或拓展研究建议。

4.考试结束,考生将制作的评述PPT存档于机房电脑,由监考老师统一拷贝存档,在面试汇报时使用。

面试时间:

2025年3月13日

星期四8:00-16:00

1.考生至少提前20分钟到达候场地点,携带好身份证,接受身份核验。

2.候场地点:会计学院大楼二楼206室

面试地点:会计学院大楼二楼213、218室

3.面试采用实名制。面试包含:(1)汇报文献评述时长约5分钟,PPT由面试秘书提前拷贝至汇报电脑;(2)个人陈述时长不超过10分钟,着重陈述研究计划,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好PPT;(3)提问回答15分钟。

会计

(非全日制)

报到与资格审查时间:

2025年3月14日

星期五 17:00

1.报到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科研实验大楼603室,抽取第二天面试顺序。

2.报到当天请考生携带下文注意事项要求的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文献评述:

2025年3月14日

星期五 18:00-21:00

1.考核地点:科研实验大楼603(会计与财务实验室)

2.考生只允许携带身份证、黑笔;接受身份检验。

3. 考生根据监考提示开始阅读英文文献,制作汇报时长约5分钟的评述PPT(中英不限)。文献述评除了总结文章的内容,应该指出文章的创新及优点,文章存在的不足及可能的改进或拓展研究建议。

4.考试结束,考生将制作的评述PPT存档于机房电脑,由监考老师统一拷贝存档,在面试汇报时使用。

面试时间:

2025年3月15日

星期六8:00-18:00

1.考生至少提前20分钟到达候场地点,携带好身份证,接受身份核验。

2.候场地点:会计学院大楼二楼109室

面试地点:会计学院大楼二楼206、213、218室

3.面试采用实名制。面试包含:(1)汇报文献评述时长约5分钟,PPT由面试秘书提前拷贝至汇报电脑;(2)个人陈述时长不超过10分钟,着重陈述研究计划,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好PPT;(3)提问回答15分钟。



二、综合考核分值及内容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会计学、财务管理

(全日制)

会计

(非全日制)

专业基础

专业知识和技能

20

30

综合能力

英语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30

40

科研能力

全日制考察科研水平及其潜力;

非全日制考察实践能力及职业发展潜力。

50

30



三、录取办法

由五位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对考生所评定的综合考核成绩将作为考生是否被拟录取的主要依据。综合考核对考生基本学业水平(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已取得的学术研究/实践成果水平、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考核成绩(满分100分)=“专业基础”得分+“综合能力”得分+“科研能力”得分。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果出现综合考核成绩同分的情形,则会计学和财务管理专业优先拟录取科研能力得分较高的考生,会计(非全日制)专业优先拟录取综合能力得分较高的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百分制不足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会计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将根据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应携带①居民身份证原件;②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研究生证原件);③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硕士学位电子认证报告(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于综合考核期间到学院接受报考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综合考核。

2.考生如有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明等证明申请者能力的材料,请在综合考核时提交。

3.获得综合考核资格的考生应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z.sufe.edu.cn/ks/)完成健康申报。我校医疗健康服务中心将对考生申报内容统一进行健康状态筛查并存档。考生因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本方案规定与其他未尽事项,以会计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的解释为准。





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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