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2026年会计博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5-11-01 字号:

一、项目介绍

会计博士专业学位项目立足会计实践前沿,强调理论联系实际,旨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数智化思维,深谙中国商业实践,掌握扎实的会计学及相关学科理论功底,能创造性地运用科学方法与专业知识,研究和解决我国会计实践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为构建中国自主的会计知识体系做出积极贡献的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高级管理者、未来财经领袖与实践型教授。

上海财经大学是教育部首批会计博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单位,也是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单位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质量认证首批A级成员单位,并在全国首届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获评为A级。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博士专业学位教育,承袭我校会计学科的深厚历史积淀,基于卓越的科学研究,秉承“厚德博学、经济匡时”的校训,遵循“国际化、本土化、专业化、智能化”的发展理念,探索构建高水平专业学位博士培养方案,促进构建产教、科教融合共同体,进一步搭建中国特色会计新型智库群,提高会计高端人才培养质量。

会计博士专业学位项目包括五个研究方向(1)管理会计与价值创造;(2)财务会计与会计准则;(3)社会审计与风险控制;(4)公司治理与资本市场;(5)数智化转型与财务领导力。

二、学习年限和报考类别

该项目为非全日制培养,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累计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

三、学位授予

根据项目培养计划,学生完成规定学分,并完成高水平会计领域相关实践创新性成果,且按规定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学校审核,可颁发会计博士专业研究生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四、招生名额与申请条件

1.招生名额:35人。

2.申请条件:基本要求同《上海财经大学202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另须具备以下条件:

(1)英语水平至少达到以下条件:CET-6≥430或IELTS≥6.0或TOEFL≥90或在国际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外文专业学术论文或具有相当水平;

(2)具备行业影响力,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具有管理经验;

(3)自带研究项目。

五、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请于2025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通过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z.sufe.edu.cn/ks/)在线申请。申请者申请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资格审查将在初审阶段进行,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将不予综合考核,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时考生须在系统填写或上传以下申请材料(所有附件请以PDF格式上传): 

(1)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不超过2000字;

(2)研究计划: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详细研究计划,包括与申请专业相关的研究问题、相关文献回顾、研究设计、预期的研究结果、研究创新性等,不少于3000字;

(3)成绩单: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扫描件;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5)学术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如果有);

(6)研究生学历证书及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硕士学位证书及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者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扫描件,应届硕士毕业生上传所在单位研究生院(部)证明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7)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8)外语水平证明扫描件。

2.材料递交

申请者须于2025年12月15日前,向高级会计审计学院寄(送)达以下纸质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邮寄材料以寄出当日邮戳为准)。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登记表》;

(2)两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由推荐人密封并签名);

(3)名片(含联系方式)和其他有关材料(如获奖情况等)。

邮寄地址(建议使用顺丰快递):上海市杨浦区武川路111号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辅楼015办公室,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65361008

信封请注明“会计专博招生”。

3.注意事项

所有材料均不退还。网报上传材料和纸质递交材料不全的,将不予受理。如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六、初审

1.时间:2025年12月中下旬。

2.学院专家组成资格审核组(不少于5人),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

3.2025年12月中下旬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参加综合考核,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七、综合考核与录取

1.时间:2026年1月上中旬。

2.由学院专家组成综合考核小组(不少于5人)。综合考核注重考核申请者的专业深度与广度、实践应用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创新策略与成效等方面。

3.健康状态申报: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应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如实填写“健康状态自主申报”栏目,我校医疗健康服务中心将对考生申报内容统一进行健康状态筛查并存档。考生应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态,凡因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录取:在遵守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宁缺毋滥的原则,按最终考核成绩录取。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后,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录取。

八、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高级会计审计学院负责解释。如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与教育部、上海市教委、上海财经大学等主管部门当年下发文件政策不一致的,以当年文件政策为准。

咨询邮箱:sufe.saaa@mail.shufe.edu.cn 

联系电话:021-65361008


上海财经大学高级会计审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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